养老话题
13地试点康复辅具社区租赁 按比例补贴普惠困境老人
【现实挑战】失能、高龄老人对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迫切,如何“用得起”又“用得好”?
【应对策略】全国13地区试点社区租赁已满两年,动态更新产品目录,政府补贴租金并探索纳入保险体系
覆盖人群包括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康复辅助器具,正在全国13个地区试点由社区提供租赁服务。历经两年时间,各地区已逐渐建成了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网络。租赁价格适度普惠,特定比例的政府补贴让老年人“用得起”“用得好”。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各地可租赁产品的目录也实行了动态调整,适度增加了一些智能化、轻量化的新产品。
护理床助行器 纳入目录可社区租赁
康复辅助器具是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和实施辅助性治疗以及预防残疾的产品,可以提升老年人自理能力,改善伤残人士生活质量。
2019年6月,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通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共同发布,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吉林省吉林市、上海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赣州市、河南省焦作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等13个地区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
可租赁产品都有哪些?民政部根据2014年颁布的《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向社会公开招标或征集意见,综合制定了各地的试点产品目录和租赁指导价,产品种类从几十到上百种不等。
上海市首期推出的产品目录包括45种产品,如护理床、智能床垫、助行器、轮椅、家庭用制氧机以及家用上肢和下肢康复训练设备等。不久前还对产品目录进行了修订,在保持入围产品总数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成都市提供的辅具则包括助行、助浴、机能监测等80多种,可以通过到店筛查、上门服务等形式,为需要帮助的人找到合适辅具。
针对康复辅助器具认知度不高和租赁消费意向较低的问题,多数试点地区建立了科普展厅和产品体验中心,展示康复辅助器具的品类和功能,举办互动体验活动。不少地区还支持跨区域租赁。
按比例补贴租金 让特殊人群“用得起”
独自照顾90岁重度失能的婆婆,北京市石景山区的居民韩文华最重要的帮手就是家里的电动护理床,而这张电动双摇护理床,是街道通过石景山区民政局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项目为老人申请的。
根据《石景山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管理办法》,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可享受租赁服务租金60%的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群,补贴标准为租赁服务租金的30%,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
如果老人长期租赁康复辅助器具,产出的费用超出产品本身的价值,将实行“转租为售”特殊政策,将产品直接送给老人。
实际上,为了让服务对象不仅“用得上”,还要“用得起”“用得好”,在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进社区的过程中,全国各试点地区均采取了按比例补贴或者差异化补贴的政策。
其中,上海市60周岁至74周岁低保、低收入老年人,7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补贴金额为租赁价格的50%,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为3000元;成都市凡是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伤病员都可以享受累计3000元,补贴80%的辅具租赁费用,针对特困人群可进行100%补贴。
据了解,13个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投入的资金规模总计约为2亿至3亿元。一些试点地区如河北省秦皇岛市,试点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部分地区如成都市使用了养老服务体系资金,主要来源于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慈善资金。各地租赁补贴的力度略有差异,但都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原则,避免了非刚性、非必要的支出。
应对补贴资金“猛涨” 探索纳入保险体系
随着租赁规模的扩大和群众需求的增长,补贴资金的需求有可能出现指数级的增长。因此不少试点地区尝试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补贴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保险、商业保险。
如北京市石景山区将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与该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试点进行结合,配合适老化改造项目,为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综合照护管理,将其所需且可以租赁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提供租赁服务,最大程度降低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支出。以上文所述的韩文华的婆婆为例,工作人员为老人申请了项目规定的3000元最高限额租赁补贴,再根据相关政策为这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老人申请了2000元的家庭照护床位环境改造补贴,算下来,这张5000元的电动护理床,等于免费送给老人使用。
作为最先在全市范围开展康复辅具租赁试点的直辖市,上海市也成立了课题组,计划在“十四五”期间,结合试点工作的实践和国家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营数据,探索形成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险和个人支付相结合的多元化康复辅助储蓄支付体系。
此外,要让服务对象“用得好”,租赁使用的康复辅助器具要严守质量关和清洁关,避免二次伤害。各试点地区在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细化了质量管理规定,如要求生产商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等。实践中,一些运营企业还要求厂家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责任险。
同时,在租赁环节中,各试点地区也明确了服务申请、配置评估、服务提供、清洁消毒、投诉维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还建立了统一的洗消中心,对康复辅助器具集中清洁、消毒、保养、维修,清洁设备、操作人员、租赁频次等数据全流程可追溯,确保安全规范。
文/本报记者 陈斯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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